泸县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七项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大豆种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2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泸县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七项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大豆种子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供货完毕
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供货完毕
采购包3: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供货完毕
采购包4: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2:
提************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3:
提************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4:
提************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无需提供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2)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证书主、副证复印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提供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和品种权来源合法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无需提供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2)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证书主、副证复印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提供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和品种权来源合法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无需提供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2)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证书主、副证复印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提供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和品种权来源合法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4: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无需提供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2)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证书主、副证复印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提供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和品种权来源合法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时间: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5年05月29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五)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六)本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以供应商获取的本项目采购文件为准。
名称:******农村局
地址:泸县玉蟾大道444号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云峰路二段峰泽·天际大厦B座1503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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