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72,26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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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172,260.00 元 | 1(项目) | 172,26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5-15 12:3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1、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服务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providercollect/office-hall)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2、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5日12:30时。
3、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响应文件一份。
- (一)交付时间:1、服务期限: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全部完成项目工程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
- (二)交付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
- (三)验货方式:
3.1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按照图级进行及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工程用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项目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2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双方签字确认。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3成交供应商未达到竞采采购文件的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 (五)付款方式:
采购人于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经区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拨付补助款后,按照项目审计金额的97%支付工程款,余下3%为本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经发包人确认保修范围整改完毕再进行支付)。
注:1、施工单位每次拨进度款,须开具核定进度款相同金额的普通发票。
2、所有的款项需上级专项资金到位后支付。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愉心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人民政府
- 联系人:马老师
- 联系电话:******